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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申报成果的公示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2-06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现将我校拟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现将我校拟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月    电话:027-88661450

办公地点:综合楼515室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