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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13-03-13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教育部一般项目中检检查要点如下: 1、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教育部一般项目中检检查要点如下:

1、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
3、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下列情况视为未通过中期检查:
1、未上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及中期成果;
2、无1篇(含)以上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须附采纳证明)。
3、研究成果未按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
4、用稿证明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