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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16-10-18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培养青年科研后备人才,2016年学校继续设立“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旨在资助和培育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培养青年科研后备人才,2016年学校继续设立“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旨在资助和培育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将2016年度该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资助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年龄在39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未独立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已获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5)成果要求。原则上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1篇二类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
2、申报及立项程序
(1) 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版),参照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自拟题目,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2)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形式初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对各学院上交材料复审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报学校批准。
(3) 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为0.5-1万,立项后一次全额拨付。
3、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要求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需提供申报清单(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4、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
联系人:曾庆欢   联系电话:027-88662252
5、注意事项
(1) 人文社科类立项经费为0.5-1万元,但各申报人员在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请按照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填写经费预算。
(2) 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旨在资助和培育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若未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校将全额收回已下拨经费。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