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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18-07-12

各相关单位:按照《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三、申报范围和条件:1...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919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须报送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系统导出)。(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由系统导出。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0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

联系人:曾庆欢

联系电话:027-88662252

 

社会科学处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