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整体提升基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做好本次基地建设立项工作,现就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此次立项分为立项认定和立项培育二类,每个学院限报一项(类别自选),我校择优推荐三个基地参与全省申报立项。另《指南》中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研究方向(带*号类)可单列一个申报指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认定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且已正式运行两年以上;
2.研究方向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附件2),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划,原则上所依托学科或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
3.具有充足的研究课题、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科研条件;
4.拥有本领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队伍,并以校内人员为主,现有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研究人员;
5.基地负责人为校内在职在编人员,公办高校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
6.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自评得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学术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为2019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基地负责人研究成果相对突出,各研究方向成果相对均衡;成果完成人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成果第一作者应为基地人员;成果应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
7.在政治建设、学风建设、师徳师风等方而没有不良记录;
8.学校承诺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每年提供不少于20万元的研究经费。
(二)申报培育基地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附件2),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划,原则上所依托学科或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
2.具有充足的研究课题、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科研条件;
3.拥有本领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队伍,并以校内人员为主,现有基地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研究人员;
4.基地负责人应为校内在职在编人员,公办高校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
5.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科研成果为2019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其中学术成果不低于35分,咨询服务不低于30分,基地负责人研究成果相对突出,各研究方向成果相对均衡;成果完成人总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低于70%(总得分不低于50分);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成果应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
6.在政治建设、学风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7.学校承诺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每年提供不少于20万元的研究经费。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整合现有学科资源、科研力量,认真梳理研究成果,积极组织撰写申报材料,鼓励多学院联合申报(请注明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名称)。
四、时间安排
(一)2月21日前,报送基地申报情况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报送至行政楼524,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2月21日—2月28日,查阅附件指南、指标体系,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5)一式四份,并附有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3月1日—3月3日,组织校内评议、专家论证;
(四)3月3日—3月10日,公示并组织线上填报各项数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雅
电 话:027-88662252
邮 箱:199722971@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2.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
3.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
4.湖北大学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情况表
5.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