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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8-25

校内各单位: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的通知https://m.hbskw.com/p/88052.html?share=1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cn。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8日17时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9月9日-10日17:30我校受理实物材料截止时...

校内各单位

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的通知

https://m.hbskw.com/p/88052.html?share=1

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cn。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8日17时

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9月9日-10日17:30

我校受理实物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时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综合楼714室,逾期不予受理。实物材料要求如下:

1.系统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一式1份。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信息时,须事先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申请者(签章)”处,除项目申请人签字外,还需课题组成员签字确认,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单独装订(A3 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项目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1份。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复制比不得超过20%。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

4.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单位集中申报。封面同申请书封面。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规范。统一调整为“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

2.成果字数要求。申报成果字数须达到8万字以上。

3.博士论文修改要求。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进行实质性修改,且修改内容须达到原论文30%以上。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一般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一般项目申报。

5.同一成果同年度只能申报一类省社科基金项目。

6.取消“立项即结项”模式,实行立项与结项分离管理。项目定于2026年立项,2027年组织结项,项目资金将分两次拨付。

7.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sas.csdcinfo.cn)“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8.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每个学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90项。

 

附件:2026年湖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方向性选题

 

联系人:董雅

联系电话:88662252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