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征集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鼓励开展具有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集成性。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国家和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围绕湖北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五个湖北”实践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要突出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党委和政府决策中能够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3.所有选题都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主攻方向、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和我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复。
5.选题应体现协同攻关,注意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二、选题提出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和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反复凝炼,使选题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淡化学科,避免因人设题。
2.每个单位限报3个选题,并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标、主攻方向、需要重点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和创新价值作5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
社会科学处
20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