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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16-10-21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科研现状,全面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省文化厅和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科研现状,全面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省文化厅和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出版或发表过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面的专著(含教材)、论文(含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软件、专利、作品视频等其他成果,并符合以下条件:
1、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法律法规精神;
2、报送的研究成果应建立在深入基层调研基础上,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
3、专著(含教材)不少于18万字,论文(含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专利、软件、视频作品等其他成果必须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紧密相关。
二、评审程序
    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将成立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科研成果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在省文化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奖项设置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奖项分为专著(含教材)、论文(含研究报告)以及专利、软件、视频作品等其他成果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报送要求
(一)需要报送材料
1、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团队需填写《湖北省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以单位或团队名义申报者,只需填写单位或研究团队名称;
2、专著(含教材)类成果需报送三份原件;
3、论文(含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报送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同时将电子版文本发至指定邮箱;
4、其他类成果:专利成果需报送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所提交的一系列申请文件以及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软件、视频作品等成果需报送用于演示的DVD光盘或优盘,一式三份。
5、各组织单位将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湖北省第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发院社科处。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88661450 联系人:王亚平
    电子邮箱:529735054@qq.com

附件:《申报表》及《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