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经研究,湖北省民宗委决定将2018年8个民族宗教研究项目(见附件)委托给相关单位实施。为做好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理论探索与对策研究,为加快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小康、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第1-4项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民族宗教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优势;第5-8项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以及与所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研究专长。课题申请人必须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担负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和《湖北省民宗委委托研究课题论证活页》,并详细列出经费预算(课题经费补助额度以立项评审结果为准)。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2个课题(申请人已承担有省民宗委跨年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享有此权限)。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申请人将填好的《研究项目申请表》(一式3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8份)报送我处,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立项
省民宗委将综合课题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课题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最终确定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一经达成,即拨付50%的课题研究启动经费,余下研究经费将按照《湖北省民宗委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拨付。
联系人:曾庆欢;联系电话:027-88662252
社会科学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