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安排,2019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要紧紧围绕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巨大功效、特点优势。要紧密结合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认真总结提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和人大自身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研究。要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地方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部署、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研究。研究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湖北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力求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课题负责人可根据指南课题申报,也可另选题目申报,并填写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前五项内容均应认真如实填写,其中,首页“课题编号”不填,课题组除组长外,成员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不超过4人,并标注主要执笔人;课题研究大纲是课题立项审查的重点,请按课题选题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向、重点)、主要内容和研究框架(至少三级目录或标题)、研究方法、研究能力、已有基础和保障条件、课题成果形式和成果字数七个方面认真填写,字数1500字左右。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严把申报质量关,杜绝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经费资助。课题组长未完成上一年度人大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的人大研究课题。
三、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报送我处,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四、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查,评审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课题均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会予以重点支持。立项通知将于5月初集中发放。
五、收到立项通知的课题组组长应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并于11月6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成果提交要求:课题成果全文电子档及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全文原件留存备查,其余9份参加课题结题评审,为保证评审公平,须全部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未按时报送课题成果的、报送的课题成果未达到评审要求的,均不能参加课题成果结题评审。
六、课题成果由专家组集中评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后准予结题。优秀课题成果适时公开集结出版。立项课题形成的报告、论文、数据库等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无偿使用。
联系人:曾庆欢
联系电话:027-88662252
科发院社科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