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中国旅游研究院启动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是为调动全国各方面研究力量、服务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而开展的省部级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19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具体题目自拟。
(一)重点课题
1.“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评估与“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
2.“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评估与“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
3.“十三五”文物保护规划评估与“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
4.文化与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与工作思路研究
5.公共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效能提升研究
6.文化企业三十强与旅游集团二十强融合发展研究
7.我国旅游优质发展内涵、要求与路径研究
8.文化和旅游政策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文化和旅游的连接点与融合路径研究
2.旅游业如何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3.国际旅游与文化自信研究
4.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研发设计优质产品研究
5.推进全域旅游深化与创新研究
6.消费大数据与全域旅游的发展研究
7.民宿业态发展研究
8.旅游与教育、体育、科技等领域的融合发展研究
9.冰雪、邮轮、低空、自驾等旅游新业态研究
10.以出境旅游为依托的中国文化传播研究
11.保险、救援、司法、行政与旅游安全研究
12.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监管研究
13.外国人入境旅游市场振兴研究
14.香港、澳门与内地旅游交流合作研究
15.台湾与大陆旅游交流合作研究
16.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视域下提振东南亚南亚入境市场研究
17.文化、旅游与脱贫攻坚研究
18.公共文化与社区融合发展研究
19.文化休闲与旅游综合体发展研究
20.文物保护与利用研究
21.革命文物展陈解说现状及优化研究
22.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化研究
23.文化产业与金融支持研究
24.地方戏的观众基础培育研究
25.高雅艺术的公众传播研究
26.适应文旅融合要求,发展新型职业教育研究
27.融合发展时代的智慧旅游研究
28.发掘文化和旅游资源推动贫困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3)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1.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2019年8月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报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
五、研究期限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应于立项当年度11月底前完成结项。
六、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
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报各学院汇总,于2019年9月2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pdf格式)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社科处。
联系人:徐静 电话:88662252 地点:综合楼5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