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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0-21

学校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文社科研究“登峰计划”,培育原创性、标志性高水平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工作。请各学院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专家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成果并排序。将个人提交材料及学院汇总表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详情见校内文件《关于开展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的通知》(校社科字〔2024〕12号)。联系人:段秋炯,联系电话:027-88660286 人文社会科学研...

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文社科研究“登峰计划”,培育原创性、标志性高水平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工作。

请各学院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专家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成果并排序。将个人提交材料及学院汇总表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详情见校内文件《关于开展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的通知》校社科字〔2024〕12号

联系人:段秋炯,联系电话:027-8866028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