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文社科研究“登峰计划”,培育原创性、标志性高水平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工作。
请各学院在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专家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成果并排序。将个人提交材料及学院汇总表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详情见校内文件《关于开展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资助的通知》(校社科字〔2024〕12号)。
联系人:段秋炯,联系电话:027-8866028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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