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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集中办理省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编辑: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3-13

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省级纵向科研项目集中办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1)按照申报计划,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019年立项课题的结题时限为2024年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省级纵向科研项目集中办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按照申报计划,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019年立项课题的结题时限为2024年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3)预期成果已达成,申请提前结题(一般不超过半年)的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结题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并提交PDF版(需盖章)、Word版(不盖章)。

各级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参考:http://shkx.hubu.edu.cn/info/1007/1068.htm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http://shkx.hubu.edu.cn/info/1009/1222.htm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http://shkx.hubu.edu.cn/info/1009/1725.htm

(二)结题成果清单中,著作要有封面、封底(版权页)、序言、目录、后记;发表的论文要有期刊封面(刊名)、封底(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中文期刊论文附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英文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和文章正文,并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要有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三)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要求: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 PDF 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 PDF 版(含期 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 1 个 PDF 文件)及正文 Word 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 Word 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

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 APE,WAV,FLAC

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 MP4 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 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 (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 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公章部分由个人在“智慧服务中心-办事流程-科研用印”提交申请,经社科院审核通过后在综合楼924室办理,财务部门印章部分在综合楼4楼财务处办理,科研管理部门印章部分在综合楼714室办理。

(二)结题材料提供纸质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请以学院-姓名-项目编号-结项申请”,学院如有多个结项申请,将所有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加注院系名称发至邮箱:199722971@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项目结题成果应在相应位置标明该项目的名称、编号、资助来源等相关信息(不得出现立项编号以外的信息),否则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结题成果。

(二)结题成果内容要与研究主题相符,最终成果数量、质量应符合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及相关结题要求,没有正式出版的成果或用稿通知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三)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注意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

(四)统一受理时间截止时间:2024530日。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审核,汇总后提交结题材料,并提交汇总表,逾期半年不再办理。

 

联系人:董雅     联系电话:8866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