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
日前,“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2013年度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研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来自武汉大学、江苏省教育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的代表作了会议交流发言。现将发言内容摘编如下。
加强高校“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 武汉大学教授 顾海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对于高校一流智库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把握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新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上就要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特别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全社会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的民主协商,如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社会组织等层面的协商渠道和形式。高校各方面高层次人才集中、各学科协同创新思想集聚、对中国和世界理解视域广阔等丰厚的资源和禀赋,以此为平台和基地建设起来的高校智库,在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方面,显然有其独特的优势和显著的特色。其次,《决定》提出的民主协商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是高校智库建设应该把握的根本方向。智库建设要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上产生正能量,要以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为智库建设的主旨与目标。再次,《决定》强调的“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是对智库建设任务和作用范围的明确要求,提出了智库建设与高校惯常的科研的不同。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这一体现充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大举措,这一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新要求,应该成为高校建立一流智库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高校在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上,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显著突破:一是理论建设。智库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和国际趋势,对国家的重大决策和内外政策,作出系统的理论论证,为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中国话语,要有深刻的国际表达。二是战略研究。智库要加强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如对于我国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就要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国际格局的走势,在如何确定我国参与全球经济与政治结构治理,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上,作出战略性的回应。三是社会引领。高校智库的专家在引导舆论和民意方面有独特优势,智库要能在各种媒体上形成有利于社会向上、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积极导向。当然,社会引导上的这种公共性、开放性与智库的社会责任性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是以社会责任担当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四是政策建言。智库作为有政策影响力的机构,不能坐而论道,而要增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建言献策,要争取能够就政府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有的放矢的措施和政策建议,多出务实管用对策和方案。总之,高校要形成一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就要在理论建设上突出“中国学派”,在战略研究上彰昭“中国意识”,在社会引领上凸现“中国话语”,在政策建言上形成“中国方案”。
西部高校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经验与思考
四川大学校长 谢和平
当今世界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变革时期,我们国家也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不管从外部的发展环境来看,还是从我国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都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近年来,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底蕴深厚、学科实力雄厚的传统优势,立足西部求发展,着力强化“五种意识”,努力做到“五个接轨”,有效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资政服务四位一体式发展。一是树立育人意识,与一流的人才培养接轨。学校一直把文科具有的传统优势和丰富的文化资源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开设《中华文化》《中国诗歌艺术》等人文素质课程,强化对学生人文素养的熏陶与培养,使他们接受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真正使每个学生有知识、更有文化,有智慧、更有责任。二是树立学科创新意识,与一流的学科科研体系接轨。学校坚持协调发展与重点发展并重、基础文科与应用社科并重、传统优势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并重,通过实施“人文优势学科领先计划”“人文基础学科夯实计划”等,努力打造具有川大特色、巴蜀风格、中国气派的“川大学派”。三是树立人才意识,与一流的师资队伍建设接轨。学校坚持以抓好文科高端人才引进和青年教师培养“两头”为重点,实施“高端外籍教师聘任计划”“文科百人计划”等,全面落实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经费、导师制、博士学位和海外经历的“三个全覆盖”,努力培育一批在学术前沿活跃度高、影响力大的文科学术大师和青年学术骨干。四是树立服务意识,与一流的高校智库接轨。学校坚持把学术责任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把个人学术兴趣与社会重大需求结合起来,把振兴文科发展与加强应用社科建设结合起来,实施“应用社科提升计划”等,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努力打造服务社会、服务现实、服务决策的“川大智库”。五是树立国际意识,与一流的国际化接轨。学校一直紧紧抓住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人文社科国际化工程,充分发挥现有国别问题研究机构优势,重点围绕南亚、当代俄罗斯、欧盟等广泛开展热点区域问题和国别问题研究。
西部高校是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的天然智库。面对新的形势,西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要进一步繁荣发展,就必须坚持:要有精神,要坚持精神独立、学术自由,鼓励文科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长开展自主研究,同时保持兼容并包的学术视野,允许不同的流派、观点和思想的碰撞,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实现学术追求。要有特色,要立足西部地区特有的政治、文化、宗教、民族等优势,加强对西部地区的国家安全、周边国家关系、民族和宗教关系、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等领域的研究,形成新的特色研究。要有宽度,要克服“小富即安”、自我满足,要走出去,了解别人在做什么,了解国内和世界上其他学校、其他学者在做什么,增加自己的宽度,实施文科青年教师全方位海外培训计划、文科学术期刊国际化工程等,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要有高度,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构建完善“协同创新中心-应用研究平台-研究院”三位一体的智库网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高水平的咨询服务;要瞄准学科前沿,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平台,抢占国际学术制高点。要有深度,鼓励和支持文科学者沉下心去做学问、做研究,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培育具有重要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成果,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学术精品。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相信,西部高校只要立足西部的区域特征,秉承传统,发挥优势,创新发展,就必然能为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建设国家哲学社会创新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借协同创新东风,深化机制体制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黄 进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了“2011计划”。为了落实“2011计划”,推进学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创新能力,我校及时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并根据我校科研和学科发展状况,确立了学校实施“2011计划”工作方案,启动了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工作。目前,我校牵头组建了三个协同创新中心[1],作为主要参与高校参加了三个由其他高校牵头的协同创新中心[2]。我校牵头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经过认真的组建培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成为教育部、财政部首批认定的14个协同创新中心之一。“2011计划”本质上是改革计划,重点是机制体制改革。为此,我校在落实“2011计划”的工作中,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协同创新体的机制体制构建上,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
一、确立了协同创新中心实行新的运行体制,学校出台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可在协同创新中心先行先试。我校首先确定了协同创新中心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特区”或实验区,实行新的运行体制。我校还在人事聘任、研究生培养、本科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学术交流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支持协同创新的特殊政策,为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例如,在人事管理方面,明确中心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聘任、考核,评价机制和薪酬分配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中心对所聘本校教师的考核结果,学校予以认同,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与届末考核。在管理体制方面,我校牵头的协同创新中心均建立了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分别作为重大发展事务和学术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通过协同创新体平台建设,实现“校校”“校府”以及国外研究机构科研资源的整合,为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奠定了基础。以我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例,一是整合了三所协同高校现有的科研平台,包括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为开展司法文明领域的一系列重大课题联合攻关。二是建立了高校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平台,中心与32个法院、检察院签订了协同创新协议,在20个地方法院、检察院建立了实践基地。三是打造司法文明海外研究平台,中心与10多个国外大学、研究机构签署了“2011计划”合作协议,合作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为中国法学“走出去”搭建了坚实的平台。四是在上述基础上,通过协同高校研究人员互聘和对实务部门专家和国外知名学者的聘任,形成了以协同高校为主体、积极吸纳国内外优势力量的高水平协同创新研究团队。
三、确立了协同高校地位平等、权利共享、义务共担的原则,建立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例如,我校与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签署的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议中,确立了协同高校(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高校)权利和地位平等的原则;中心在三所协同高校分别挂牌、分别设中心主任;建立联系主任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决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实行轮值主任制度,由三所协同高校的联系主任轮流主持中心的行政管理事务。
四、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组织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的创新团队,探索新的科研组织形式。我校在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和培育过程中,一方面按照“国家急需”凝练出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另一方面按照重大任务牵引组织协同创新研究团队,建立以创新团队为载体的新的科研组织方式。例如,我校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根据中心的重大科研任务,建立了10个创新团队。创新团队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所有成员将在团队首席科学家的组织下开展协同攻关,争取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努力把中心建设成高水平的“智库”。
[1]分别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
[2]分别是:武汉大学牵头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牵头的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牵头的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深化高校科研考核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陈雨露
科研考核是高校学术评价的重要手段,对于教师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2011年末中国人民大学对实施多年的考核办法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出台了新的《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改革的主导思路有三条,即弱化“科研指挥棒”,鼓励教师自主治学;淡化“学术GDP”,支持教师从容治学;放宽行政性评价,鼓励教师潜心治学。这次科研考核改革得到校内教师的积极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当前作为学术评价和教师业绩评价的组成部分,科研考核具有一定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总体看来,人民大学新的考核办法突出了质量导向,较大幅度地弱化了量化考核功能,力图营造宽松的科研氛围,给优秀学者留出发展创新的充分空间。这一改革所表达的人民大学在科研管理方面的价值取向,可以提炼为两个关键词,就是“学术发展”与“教师发展”。学校希望科研考核制度成为学术发展的动力,而不是阻碍;希望有助于教师成长,大师养成,而不是成为羁绊。
在对学术规律的把握和对当前学风状态的反思中,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大学教师的学术兴趣、学术积淀和学术创新能力,比起眼前的成果数量重要得多!学术大师不可能速成,只能涵养化育。他们需要坚守一种精神,在喧嚣的氛围中独守寂寞与宁静,建树新的思想和理论。作为大学的管理者,我们应该呵护校园里那些“孤独的思想者”,以“养士”的气度给学者们留下自由探索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不必追逐“短平快”式的研究,可以专注地、持久地做他们喜欢做的、学术价值高的研究。不计较一时一地的成果数量,而要以宽容的气度允许教师们一定时期的积累和不出成果,允许失败,让教师们充分涵养学术思维和学术精神,涵育大作,打造精品,获得良好的学术发展。
人民大学的科研考核新办法以鲜明的质量导向切实为潜心学术的教师松绑减负,充分考虑了学科的差异、个体的追求,努力建立尊重差异而不是一刀切的人性化科研考核体系,有效激发了教师科学研究的内在兴趣,取得了初步成效。
高校的科研考核,是一项极其复杂繁难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实践、改革和完善,使其符合学术规律,有利于培育良好学风。重要的是不可盲目地追求“量”,而要把“质”作为科学研究的永恒生命。中国人民大学将继续这一探索,坚持“强化学术、深化服务、涵育大作、造就大师”的方针,把质量和创新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把长期目标和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努力激发教师、研究者的研究志趣和研究活力,不断提升学校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能力。
推动科研管理创新 促进社科繁荣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沈 健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为重点,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科研机制,完善评价制度,努力探索符合高校社科建设规律、适应社科研究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一、更新工作理念,理顺科研工作领导体制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听取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省教育厅党组按照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四个同等重要”的要求,明确由一名厅领导统筹负责全省高校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研究工作,真正做到一视同仁、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三是健全组织机制。目前,全省本科院校中,有近半数学校独立设置了人文社科处,形成了校院两级完备的科研管理体系,从组织体系上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管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科研工作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每年在广泛征求相关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专门制定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二是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我们坚持以完善科研管理和评价制度为抓手,不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了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为主体的项目资助体系。
三是建立重大成果培育机制。设立“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组织高校对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理论与对策性研究开展集中攻关,产出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创新成果。在第六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中,我省获一等奖8项,位居全国第二。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升科研工作创新能力
一是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交叉学科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对22个人文社科类优势学科每年每个投入450万元。
二是积极推进协同创新。鼓励高校与江苏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合作共建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平台。在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协同创新建设中,南京大学牵头成立的“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获正式立项建设。
三是打造高端咨询平台。依托高校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多方位、多层次构建政府决策咨询平台。南京大学牵头主办的“江苏发展高层论坛”“苏北发展论坛”“南京都市圈发展论坛”“社科学术大会”等一批高层次论坛也发挥了积极的决策咨询作用。
四、创新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坚持创新为重、质量第一、学术原创、实际应用、实质性贡献的评价导向与标准,实施分类评价、团队评价、多元多方评价的制度,探索实施个人代表作、学科标志性成果和精品力作考核制度。
二是畅通应用成果转化渠道。定期举办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专题发布会等,搭建全省性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成果交流平台,力促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营造宽松学术氛围。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公开发表有要求、课堂教学守纪律”,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容许失败,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大胆创新、追求卓越、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
四是规范科研学术行为。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
来源:《光明日报》(2013年11月28日14版)